返回 第707章 政事(四)  明末:蜀王继明复山河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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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7章 政事(四)[1/3页]

  细分各部门的职责,是朱至澍吏治改革中很重要的一块。

  太多的工作积压在一个部门,不但会让一个部门过于臃肿、以致办事效率低下、基层事务难以顾及;

  还必将会导致严重的内部腐败。

  而权责细分虽然无法彻底消除这种情况,但却能有效改善。

  当然,除了将户部的职能拆出一部分之外,其余部门职责的改革也还将深化;

  例如成都日化、成都玻璃、成都纺织、成都水泥、西南钢铁冶炼,包括还在筹建中的成都机械;

  乃至于盐、铁、酒、茶、烟五监;

  等等这一系列的国有公司,让税务部管理都只是暂时的情况。

  朱至澍还打算在现有的十部之外,再成立类似于后世的国有资产部门,专门负责管理日后数量必将更多、规模也更加庞大的国有公司和资产。

  如此,权责才能更加的清晰、效率也将会更高。

  而和田地一样、许多国计民生行业的国有化,或者说国有在其中要占据一定的份额,也是朱至澍坚定不移要贯彻的政策。

  完全市场化的经济,不一定比有限市场化好;

  资本家并不是那么靠得住的。

  除此之外,对于其它部门的改制,朱至澍也在思考。

  例如,随着国土面积和商业的繁荣,专职管理国家财富、类似于后世财政部或者央行的部门肯定是需要的吧?

  虽然户部现在也具备了一定的后世财政部的功能,但却不具备、或者说不能很好的具备央行的功能;

  除此之外,户部还承担着人丁、土地的管理,以及土地的税收的征收和管理。

  实事求是的说,户部的职责太多了;

  与朱至澍追求的权责清晰、高效率、好结果、触达基层等要求不相符。

  所以,还得改。

  然后就是刑部。

  虽然现在有督察院行使督察、监察职能;

  有大理寺行使最终审判职能;

  有点后世三权分立的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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